2008年2月23日上午,我所饶敏律师受重庆晨报的邀请来到陈家坪展览中心招聘会现场,为2008年重庆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的应聘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饶律师对劳动者所关心的《劳动合同法》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2007年11月5日,我所饶敏、贺智利律师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在解放碑步行街举行的重庆首个"农民工日"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律师们不但为农民工现场解答,并向他们免费发放《重庆市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工伤保险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读本。这次活动提高了农民工法律意识。
2007年11月5日,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的邀请,本所派律师代表参加了在本市万豪酒店举行的“英国中东部地区—重庆合作洽谈日”活动。洽谈期间,本所与英国来访的各企业代表充分交流,介绍了我所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经验优势和成功业绩。随着莱斯特郡/英国中东部地区与重庆贸易投资促进合作备忘录的成功签署,在重庆积极对外发展的环境中,我所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将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日前,我所与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我所律师黎耘、张化和钟陈为该公司在成都青白江的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务。这是我所继重庆同兴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顺利投产、重钢尾气余热发电项目启动后与中节能公司的再次合作,也是我所在环保法律领域取得的新突破。 自2002年起,我所全程为重庆同兴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此后一...
为保障政府决策和行为的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特聘请我所吴强律师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从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此次已是吴强律师连续第二届被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
应马来西亚威佳亚环球集团公司总裁拿督斯里张庆信先生的邀请,我所主任黎耘律师赴马来西亚对该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工作访问。在马来西亚期间,黎耘律师参观了威佳亚公司,并与张庆信先生就威佳亚环球公司加大在中国投资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黎耘律师接受张庆信先生的委托,将对威佳亚公司在中国计划投资的重大项目进行先期考察。同时,黎耘律师还广泛会见了当地华商代表等,向他们介绍了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及...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我所律师黎耘、陈庆、张化将为后勤中心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上述顾问律师同时还将处理涉及重庆市发改委的重大法律事项,为重庆市发改委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2006年12月11日,我所律师黎耘、张化、马迅接受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公司拟向外方引进整车技术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06年10月19日,重庆威特嘉实业有限公司代表马来西亚威佳亚环球公司与海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我所黎耘律师、张化律师、陈庆律师等将为该公司在中国投资事务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马来西亚威佳亚环球公司是马来西亚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涉及采伐和销售原木、市政建设、物业发展、填海造田、医疗服务以及国际风险投资等多个行业。公司总裁拿督斯里张庆信先生是马来西亚国会议员、太平局绅。目前...
2006年9月25日上午,意大利托斯卡那区经济局上海代表处代表、意大利Legalassociati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Maurizio Nardi先生与海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贵华及律师牟萍、李奎等人进行了会谈。在一个半小时的会谈中,双方律师各自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的主要范围,并各自介绍了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近况。双方还就两所在两地的法律事务方面的合作可能...
我所律师吴强作为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应邀参予了《重庆市军用机场净空区保护办法》的起草工作,并对该办法的起草提出了不少有益的修改建议,得到了组织起草该办法的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5月23日,我所饶敏律师应重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身边说法”栏目的邀请,作为该节目的现场嘉宾,就我市首例大学生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与主持人进行了现场直播讨论。饶敏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理论回答了主持人提出的:“什么是国家秘密、研究生考试试题是否属国家秘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以及有没有必要把考试行为也纳入到法制的规范当中等问题”。同时,饶敏律师在“律师在线”节目中...
2005年12月8日本所付主任律师吴强被重庆晚报聘请为该报新闻律师团成员。作为该报新闻律师团13名成员之一,将为重庆晚报新闻采编、新闻报道提供法律咨询。
本所主任律师黎耘、律师邹元邦受深圳市辉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全程参予该公司收购珠海某信用担保公司的法律事务,经过近二个月在珠海对该企业调查,起草收购协议参予收购谈判等法律事务,现已完成该企业的收购工作。由于律师的出色工作,收购工作完成之后,又与该公司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以我所主任黎耘为代表的律师团,积极参予了我国第一个采用BOT方式建成的重庆同兴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经过四年的努力,全程参与了包括涉外项目引进、招投标、特许经营合同、垃圾供应与服务合同、垃圾发电供应合同等重大合同的谈判,签定并在组建项目公司、设备采购、基建项目以及废水、废渣的处理等全过程中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现该项目已竣工投产。
2005年1月 ,我所付主任吴强律师受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为重庆九龙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了全程专项法律服务,使该项资金信托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本所律师黎耘代理的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友谊辉志房地产开发公司1,300.00万元不当得利案,目前经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生效,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胜诉。由于此案在证券业界有一定影响,全国有数十家媒体均对此案予以报道。
11月,本所副主任吴强律师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聘为该区政府专家咨询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共有15名成员,均是来自教育、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的精英,旨在通过各专家顾问的建议和咨询,使九龙坡区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以更好地促进该区社会经济的发展。11月6日,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在专家咨询顾问团成立大会上向吴强律师颁发了聘书。
本所律师石晓望承接的球星谢晖诉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的劳动仲裁案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震动。3月11日至12日,CCTV-2《劳动与就业》栏目和CCTV-5《足球之夜》栏目的记者专程来重庆对石晓望律师进行了两天全程采访,对本案给予了强烈关注。
我所高级律师吴强受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九龙坡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70亿信用合作协议》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得到区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目前,该《协议》已于2003年6月12日正式签订,此宗授信货款将为九龙坡区未来的大开发、经济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